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10113MAE2LC3U60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余江 |
| 注册资本 | 3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10-2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文艺创作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体育竞赛组织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体育经纪人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营业性演出;电影发行;演出经纪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;电视剧制作;音像制品制作;电视剧发行;舞台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