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10133MA6TXYU401 |
| 法定代表人 | 闫清伟 |
| 注册资本 | 3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6-05-0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广告设计、代理;电影摄制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平面设计;广告制作;企业管理咨询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共享自行车服务;电动自行车维修;电动自行车销售;自行车修理;外卖递送服务;回收食品无害化处理;露营地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许可项目:电视剧制作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酒吧服务(不含演艺娱乐活动);提供电子竞技娱乐的住宿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