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10802MA70EBUD3G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彩霞 |
| 注册资本 | 5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1-04-20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文化艺术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市政设施管理;广告设计、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营销策划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文艺创作;音像制品出租;服装服饰出租;租借道具活动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制作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音响设备销售;安防设备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照明器具销售;显示器件销售;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图文设计制作;平面设计;专业设计服务;打字复印;包装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许可项目: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各类工程建设活动;印刷品装订服务;音像制品制作;演出场所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