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20105MAD9TT938G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芳春 |
| 注册资本 | 5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24-01-09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一般项目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广告发布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文艺创作;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;音响设备销售;电子产品销售;广播影视设备销售;摄影扩印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会议及展览服务;互联网数据服务;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