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640100MA761ARL15 |
| 法定代表人 | 赵彩霞 |
| 注册资本 | 2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6-08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许可项目: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经营范围:电影摄制服务;电影制片;文艺创作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史料、史志编辑服务;文化场馆管理服务;艺(美)术品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;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;休闲观光活动;公园、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数字广告发布;会议及展览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;承接档案服务外包;图文设计制作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文具用品零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制作;数字广告设计、代理;平面设计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