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05MA00BDAY46 |
| 法定代表人 | 李连军 |
| 注册资本 | 3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1-18 |
| 企业类型 | 44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文艺表演;电影发行;电影摄制;文艺创作;摄影服务;舞台灯光音响设计;租赁音响器材;摄影器材租赁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企业管理咨询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工艺美术设计;产品设计;市场调查;会议服务;翻译服务;商标代理;版权贸易;酒店管理;自然科学研究;工程和技术研究;数据处理(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、PUE值在1.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);技术推广服务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文艺表演、电影发行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