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110107MA00E4RT37 |
| 法定代表人 | 张丽立 |
| 注册资本 | 1000.00CNY |
| 成立日期 | 2017-05-03 |
| 企业类型 | 37 |
| 所属行业 | 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广播、电视、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|
| 登记状态 | 存续 |
| 注册地址 | — |
| 经营范围 |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摄制;互联网信息服务;影视策划;文艺创作;文艺表演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会议服务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企业营销策划;市场调查;个人经纪代理服务;艺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翻译服务;摄影服务;教育咨询;技术开发、技术服务;计算机技术培训(不得面向全国招生);产品设计;个人形象设计;图文设计、制作;软件开发;销售摄影器材、日用品、工艺美术品、办公用品、计算机、五金交电(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)、机械设备、家用电器、仪器仪表、汽车配件。(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、电影摄制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 |